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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兩天emily姐做了蔥花熱狗麵包給我吃,雖然他自己不滿意,我可是吃的嚇嚇叫。前天去逛街的時候看到一個小麵包,四個一裝,說是打開就會自己膨脹變新鮮好吃,我就不疑有它的買了,今天早上打開果醬,大約還有十分之九,沒有錯,我只吃過一次已經有一朵小霉,還是塗了一點,奶油應該也是過期了,平常都沒有在吃,也只好不浪費的塗了厚厚一層。馬的說有多難吃就有多難吃,我吃了三口就整個丟掉,堪稱難吃界的天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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